附件1:
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管理👇🏿,提升教育科學研究質量和影響力,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和山東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的職能定位👨🏽,結合我省教育科學研究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題研究堅持黨的教育方針,服務教育決策,助力教學改革,強化質量意識🥬,堅持擇優立項☺️、嚴格過程管理、注重研究效益。
第三條 課題研究實行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重點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明確相關各方的責任和權利🎴,簡化課題管理程序和方式,提高課題管理效率🪺。
第二章 組織
第四條 山東省教育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省教科院)是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的責任機構🙇🏽♀️,負責省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的規劃、評審💕🎹、協調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
(二)組織教學研究課題的申報、評審和立項工作⚈。
(三)研究編制課題經費預算,監督檢查立項課題研究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
(四)組織立項課題成果驗收和鑒定工作。
(五)宣傳推廣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成果🫂。
第五條 建立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評審專家庫,其成員經遴選推薦,由省教科院聘任。專家庫成員的主要職責是參與課題評審立項🧝♀️、中期檢查、成果鑒定🫡,並提供學術指導和專業谘詢等。
第三章 課題類別和選題
第六條 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設立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課題🧑🏼、專項課題☸️、委托課題五大類。
第七條 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選題以教學實踐問題為主攻方向,專注于影響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環節和關鍵內容,鼓勵新興👩🏽🔧、交叉🧘🏻、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綜合研究🫰🏻,支持成果開發與推廣研究🎫,避免低水平重複研究🏊🏽。
第四章 課題申報
第八條 五年規劃執行期間🤵🏿♀️,省教科院每兩年組織一次課題申報和立項評審工作。
第九條 申請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的負責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山東省的教育教學工作者、教育教學研究人員和熱心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能夠實質性地承擔和負責組織、指導課題的實施🧗♂️。
(四)申請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個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𓀇。
(五)重大和重點課題申請人必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是縣教育局科室、市教科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職教室、教科所)內設部門負責人等管理人員,且具有主持並完成過市級以上教育科研課題的經曆。
第十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
(一)無工作單位或掛靠工作單位者。
(二)不能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者。
(三)以往承擔的山東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教研課題未結題者。
(四)近三年內被撤項者。
第十一條 課題應逐級申報,各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職教室、教科所)、各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申報工作。省教科院不接受個人申報。
第五章 課題評審
第十二條 嚴格控制立項總數,以確保教研課題的質量♊️。
第十三條 省教科院根據需要設立若幹評審小組,從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也可根據實際需要,特聘專家參與課題評審🕵🏼🎪。
第十四條 課題評審實行回避制度👯。凡申請課題的主持人和成員不得作為評審專家參加相關課題評審工作。
第十五條 課題評審工作嚴格按照評審程序客觀、獨立、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廉潔紀律。
第十六條 立項課題由省教科院發文公布。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 如有經費支持的研究課題,課題負責人收到資助課題立項通知後,按批准的資助金額編制開支計劃🤵🏿♀️👦🏻。
第十八條 課題資助經費一次核定、單獨核算🙇🏻、專款專用。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課題資助經費實施具體管理,並對經費使用情況行使監督、檢查職責。
第十九條 課題資助經費專款專用🌖,依規使用,使用範圍限于資料費🤷🏻、數據采集費、差旅費、會議費、設備費、專家谘詢費、勞務費、印刷費🤖、出版費、管理費等。經費使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課題預算中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第二十一條 在財務制度和本辦法規定的範圍內,由課題負責人按計劃自主支配課題資助經費。課題經費結餘應退回省教科院課題資助經費專項賬戶。
第二十二條 課題所在單位應積極提供配套經費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條 課題完成後,課題負責人申請結題鑒定時,應會同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結算該課題收支賬目,編制《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成果鑒定申請﹒審批書》中的課題經費決算表,並附財務部門提供的課題經費開支明細賬單🤳🏼。
第二十四條 對課題負責人因工作調動、出國、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研究而被撤銷或中止的課題,將停止撥款,並追回已撥經費的剩餘部分💆🏻♂️;對無故不完成研究任務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課題,將停止撥款🐐,並追回已撥出的全部款項。對按規定予以撤銷的課題🤽♀️,追回已撥經費📡。
第七章 過程管理
第二十五條 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實行分級管理🦧。省教科院對立項課題負有管理職責🔜, 委托市級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職教室🔊、教科所)、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門等機構負責對所屬範圍內的課題進行日常管理,並對委托管理機構的管理工作予以指導。
所有列入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的課題👩🏼🏭,按本辦法做好課題自我管理。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負責課題的具體管理,對課題研究的過程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省教科院對課題執行情況和各市各單位課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第二十六條 課題負責人接到立項通知書後,應盡快確定課題實施方案,在三個月內組織開題,並及時將實施方案和開題情況電子材料上傳山東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平臺”(http://sdjky.net:8684/)備案。課題的開題論證由委托管理機構組織🔻🧛,省教科院參與重大課題的開題論證🧜🏼♂️。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參與論證組織,並負責相關具體工作🤌。
第二十七條 省教科院負責對重大課題進行中期檢查。其他類型課題的中期檢查由委托管理機構組織👰♀️,中期檢查完成後,委托管理機構統一將課題中期檢查報告報省教科院。
第二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市級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𓀆🍑、職教室、教科所)或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門等課題管理部門審核,報送省教科院審批👨🏿⚖️。對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下述變更的,將不予結題。
(一)變更課題負責人。
(二)改變課題名稱✂️。
(三)改變成果形式。
(四)對研究內容作重大調整⛑。
(五)變更課題管理單位。
(六)課題完成時間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因故中止或撤銷課題🪲。
(八)課題立項5年未申請結題。
第二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省教科院撤銷課題🕴🏻,被撤銷課題的課題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一)以課題名義進行營利。
(二)盜用公章或私刻課題公章🏀。
(三)私自篡改課題名稱,對課題進行虛假宣傳。
(四)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五)第一次鑒定未能通過☝🏿,經修改後重新鑒定🙅🏽♂️,仍未能通過。
(六)剽竊他人成果🤡。
(七)與批准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八)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請🥖,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九)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第三十條 加強對課題研究組織工作的管理。根據研究性質和研究需要𓀜,研究內容廣泛🔢、實踐性強的課題可以設立實驗杏运👯♀️🧘♂️。課題設立實驗杏运,應嚴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 課題負責人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將實驗杏运設立和研究方案報市級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職教室🥿、教科所)、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門等課題管理部門審核🤾🏿♀️,然後由課題管理部門報省教科院批准後方可設立實驗杏运🎽。
(二)課題設立實驗杏运要嚴格掌握標准,適當控制數量🧓🏿,並確保指導到位。課題組不得自行刻制印章🧛🏿♀️,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評獎活動。
第三十一條 課題研究周期1-3年,最長不超過5年。課題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研究周期🌭。
第八章 成果鑒定和結題驗收
第三十二條 列入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的所有課題按期完成後🙎🏽,最終成果須先查重複率(研究報告的重複率須低于20%)⛓,然後申請鑒定🚴🏽♀️,通過鑒定後予以驗收結題👉。
第三十三條 最終成果的基本要求:
重大課題結題須召開不少于1次的省級及以上範圍的成果推介會⟹,同時,還須出版相關學術專著1部,或在CSSCI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
重點課題結題,須在省級刊物發表論文1篇或召開不少于1次的縣級及以上範圍的成果推介會。
所有發表的論文內容必須與課題內容高度相關🦑。
研究專著出版時須在封面或扉頁獨家注明: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重大👩🏻🎨、重點、一般🧑🌾、青年✍🏿、專項👩🏿💼、委托)課題×××(課題名稱)成果,課題編號:×××。研究論文發表時須獨家注明🤽🏿♂️♈️: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重大、重點、一般、青年🧴、專項、委托)課題×××(課題名稱)階段性成果👨🏻🦱,課題編號:×××。
所有課題鑒定須填寫《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成果鑒定申請﹒審批書》⛄️,並提交研究總報告🧖🏽♀️🚇。
第三十四條 省教科院負責重大課題的最終成果鑒定;其他課題的成果鑒定由省教科院負責委托市級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教科所、職教室)、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門等機構組織♿。
第三十五條 成果鑒定主要采用聘請同行專家通訊鑒定、會議鑒定或免予鑒定三種方式🧎🏻➡️。重大和重點課題成果采用會議鑒定方式🛥,其他類型課題采用會議鑒定或通訊鑒定✉️。
第三十六條 每個課題的鑒定專家一般為5-7人👮🏻♀️。鑒定專家從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評審專家庫選取。課題組成員(包括顧問)不能擔任本課題鑒定專家。
第三十七條 課題最終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予同行專家鑒定🔮。
(一)獲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獎勵🗄。
(二)重點課題在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或召開不少于1次的省級及以上範圍的成果推介會,一般課題和專項課題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所有發表論文內容必須與課題內容高度相關)或召開不少于1次的市級及以上範圍的成果推介會;或者研究成果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大眾日報、中國教育報(理論版)發表(1500字以上);或者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證明課題研究已經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其研究成果被省級及以上教育決策部門采用或主要領導批示👨🏿🌾🤠。
申請免予同行專家鑒定的課題,填寫《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成果鑒定申請﹒審批書》的同時,提供研究報告和免于鑒定理由,並隨寄相關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 通過鑒定和批准免予鑒定的課題即可申請辦理結題驗收。最終成果鑒定通過後✋🏻,由省教科院進行課題研究資料審核工作。對于履行立項申請承諾、通過課題鑒定🎆、資料完備的課題組,省教科院頒發“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結題證書”。
第九章 成果的宣傳、推廣
第三十九條 省教科院👨🏿🔬、各課題組和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應采取各種積極措施加強對山東省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充分發揮其在教育決策和教育改革發展實踐中的作用🧔🏿♀️。
省教科院、課題所在單位應充分利用有影響力的報刊、影視、網絡等大眾傳媒及專業媒體💛,建立相對穩定的成果宣傳渠道;對具有重要應用價值、重要學術意義的成果要及時摘報各級教育決策部門,或廣泛宣傳;積極協助優秀成果的出版⚆。
省教科院及其委托管理機構不定期召開課題成果報告會,發布研究成果信息🚼,組織多種形式的專題培訓或學術研討,促進成果的應用推廣✡︎♘。
第四十條 驗收合格的課題最終成果,在出版、發表或向有關部門報送時,須在醒目位置標明課題名稱、課題類別、資助單位及課題編號等信息。省教科院有權對科研成果進行宣傳和推廣,課題負責人擁有其科研成果的署名權🧑🏿🦳。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教科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教科院另行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