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體)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退役軍人事務局,各高等杏运:
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提升人才選拔和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杏运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杏运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應征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已被免試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報考條件
(一)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沒有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沒有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
4.專科階段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報名前已解除處分。
5.身體健康。
6.具備以下考生資格之一:
(1)在畢業高校獲得杏运推薦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以下簡稱校薦生)。
(2)通過招生高校自主組織的相應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專業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以下簡稱自薦生)。
(3)經省級及以上相關行政部門認定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我省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家庭考生)。
(4)應征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後退役,報名時為2025年應屆畢業生或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5)專科學習階段,作為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或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在2024年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爭奪賽獲金獎的我省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大賽保送生)。
(二)2025年“3+2”對口貫通培養轉段考生,須根據轉段測試有關要求參加全省專升本統一考試報名。如具備上述報考條件,參加轉段測試同時可兼報其他類型專升本考試招生。
三、考生資格獲得
(一)校薦生資格獲得。
1.申請校薦生資格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考生專科階段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的前6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考生獲省級及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山東省師範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經生源高校審核通過。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並主動公開,確保測評工作標准明確、程序規範、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間轉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執行轉入專業標准。
3.校薦生名單經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生源高校于2025年2月10日—11日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網址為https://zsb.sdzk.cn:8083)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自薦生資格獲得。
1.申請自薦生資格的考生,須根據本人畢業專業及山東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報名參加招生高校自主組織的相應專業測試,通過後獲得自薦生資格。每所招生高校的專業測試結果,只能用于報考該校相應專業。考生可根據招生高校專業測試時間安排,選擇參加多所高校的專業測試。
2.招生高校應于我省202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公布後3日內,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公布分專業的專業測試方案。專業測試包括兩門測試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基礎課程,由招生高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自主確定;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測試標准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本科階段學習需要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應提前確定並發布合格標准。
3.每所高校的專業測試時間由杏运在2025年2月28日—3月6日間自行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應于2025年2月25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關要求報名參加。
4.通過招生高校專業測試的自薦生名單,經招生高校公示後,由招生高校于2025年3月7日通過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建檔立卡家庭考生資格獲得。
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包括兩類群體:一是脫貧享受政策戶,二是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含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嚴重困難戶)。申請建檔立卡家庭考生資格的考生,須于2025年1月12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資格審核申請(建檔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須提供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截圖並加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章,由生源高校進行資格審核及公示後報送)。生源高校匯總符合條件考生名單,于2025年2月10日—11日通過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考生經有關部門審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獲得建檔立卡家庭考生資格。考生如因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建檔立卡考生資格造成錄取後無法注冊學籍、被取消錄取資格等問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大賽保送生資格獲得。
1.申請大賽保送生資格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請(含申請書、獲獎證書及生源杏运審核意見),申請就讀專業應與參賽技能相關。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並組織綜合考核,通過名單經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相關考生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後,獲得招生高校相應專業的大賽保送生資格。招生高校將大賽保送生名單于2025年3月7日通過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大賽保送生在考生報名時不選報專業,不參加全省統一考試,不填報院校志願。
四、招生計劃
(一)校薦生招生計劃。招生本科高校根據辦學情況和培養能力申報校薦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根據上級部門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自薦生招生計劃。自薦生不單獨安排招生計劃,達到同杏运同專業校薦生錄取標准的,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三)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專項招生計劃。安排部分招生計劃專項用于招收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單獨組織錄取。
(四)大賽保送生招生計劃。大賽保送生不單獨安排招生計劃,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五、考生報名
(一)填報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外,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須于2025年3月11日—13日登錄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信息平臺(網址為https://zsb.sdzk.cn),填報考生基本信息,繳納相關費用。
(二)選報專業。校薦生、自薦生、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據《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選報多個本科招生專業(以下簡稱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高等數學》考試科目須相同,一經確定不得更改(個別符合2025年報名條件考生的畢業專業代碼如與《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不匹配,可參照《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考生可根據《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專業類別設置及考試科目》,按照所屬學科門類查看本科招生專業的相應考試科目。
根據《教育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規範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文件精神,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升本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
六、統考安排
專升本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時間為2025年3月29日—30日。
統考科目為4門公共基礎課,包括:英語(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程為非英語的考生考政治)、計算機、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分為高等數學Ⅰ、高等數學Ⅱ、高等數學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總分滿分400分。統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
校薦生、自薦生和建檔立卡家庭考生須參加統考科目的考試。
七、錄取批次安排及志願填報
(一)志願填報資格。統考成績公布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建檔立卡家庭考生、校薦生的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別劃定志願填報資格線。自薦生志願填報資格線與校薦生相同。
(二)志願填報方法。
1.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選報專業內,同時填報建檔立卡批次、校薦生批次有相應招生計劃的所有高校,每個批次最多可填報70個“專業+院校”平行志願,並選擇是否服從調劑。
2.校薦生可在選報專業內,填報有相應招生計劃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報70個“專業+院校”平行志願,並選擇是否服從調劑。
3.自薦生可在選報專業內,填報獲得自薦資格的高校及相關專業,最多可填報70個“專業+院校”平行志願。
志願填報資格線、填報時間及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公布。
八、投檔錄取
(一)建檔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檔立卡家庭考生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和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專升本專項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在該批次已被錄取的建檔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參與後續批次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建檔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據其在校薦生批次填報的志願,繼續參加校薦生批次投檔錄取。
(二)校薦生批次。依據校薦生(含建檔立卡批次未被錄取且已填報校薦生批次志願的建檔立卡家庭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和校薦生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
(三)自薦生批次。自薦生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達到報考相同高校相同專業的校薦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四)大賽保送生批次。大賽保送生根據招生高校大賽保送生資格審核結果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九、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于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與全省統一考試專升本不得兼報,報名全省統一考試專升本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一)資格獲得。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資格的考生,須于2025年4月1日—2日,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信息平臺(網址為https://zsb.sdzk.cn)在線申請資格審核,提交本人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應屆考生需提交就讀杏运出具的學籍證明)、退出現役證件、武裝部開具的入伍地證明或入伍通知書;在部隊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還需提供立功受獎的證章和證書;在部隊榮立集體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還需提供所在部隊立功受獎通令複印件(加蓋服役部隊公章)、服役部隊立功證明(須證明立功情況與考生本人有關);個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負法律責任的承諾。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考生退役士兵資格及立功受獎情況、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合規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合格後獲得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資格。
新生入學時,將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考生如因弄虛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資格造成錄取後無法注冊學籍、被取消錄取資格等問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選報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申請資格審核時,須根據專業指導目錄,選報1個與本人專科畢業專業對應的本科招生專業,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三)招生計劃。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報名和專業選報情況,足額安排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試專升本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免試招生計劃)。
(四)高校招生。
1.招生高校應在免試招生計劃公布後三日內,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根據實際組織綜合考查,對服役期間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于綜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據考生選報專業,全額錄取(服役期間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試專升本政策按照本文執行,與本文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文為准)。
2.4月18日,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根據選報專業和免試招生計劃,選報1所招生高校。高校組織綜合考查時間安排在4月21日—22日。
3.招生高校根據考生分專業報名情況開展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如該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報考人數未超過免試招生計劃,全額錄取;如該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報考人數超過免試招生計劃,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該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依據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擇優錄取。
4.首輪志願未錄取的考生,可于4月29日填報一次征集志願和是否服從調劑志願。征集志願考生須重新根據報名高校的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參加錄取,杏运綜合考查時間安排在5月7日—8日。征集志願仍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情況和剩餘免試招生計劃,按照隨機原則調劑錄取。
十、入學和培養
(一)新生入學。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准考證、普通專科畢業證(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學生士兵還應持退役證等材料,按要求到錄取高校報到。錄取高校須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新生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情節嚴重的報送有關部門處理。通過免試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將檔案轉至錄取高校並參加全日制培養;對錄取後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或未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二)培養方案。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目標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做好專、本兩個階段人才培養方案銜接,充分發揮兩個培養階段的特點和優勢,形成育人合力,切實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三)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完成本科階段學習,達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由杏运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杏运授予相應學位。專升本學生的本科畢業證書須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照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的實際時間填寫。
十一、組織實施
(一)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政策;審核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指導、監督專升本組織實施。
(二)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指導各地征兵工作部門出具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參軍入伍相關證明材料。
(三)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負責指導各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做好退役士兵身份審核、立功受獎情況認定及有關政策解讀工作。
(四)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制定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等環節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做好考生資格審查、考試組織實施工作;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違紀作弊考生通報生源高校。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專升本考試組織等相關工作。
(六)生源高校負責本校考生的專升本政策宣傳解讀、綜合素質測評、學籍信息校對、報考資格審核、誠信考試教育宣傳等工作,對本校專升本作弊考生依規依紀進行處分。
(七)招生高校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後向社會公布;公布自薦生專業測試方案,組織測試並確定合格名單;依據錄取規則開展專升本錄取工作。
(八)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堅持標准、嚴格程序,嚴禁在綜合素質測評、專業測試等環節弄虛作假,嚴禁教職工參與考前輔導、培訓,確保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對使用不正當手段為不具備考試資格的考生獲取考試資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